1972年两国政府签订贸易协定,规定双方贸易以现汇支付。1983年5月,中、卢两国签订关于成立经济技术贸易合作混合委员会协定,并于1985年10月、1988年5月、1991年7月、2000年5月、2006年8月、2009年7月、2013年5月分别在基加利和北京举行了7次混委会会议。双方于2004年7月12日和8月31日换文,中国同意给予出口到中国的原产于卢旺达的187种产品以零关税的特别优惠关税待遇,并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07年免税产品数量又增加到442种产品。2014年11月,中国给与卢旺达出口到中国的97%的商品免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