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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旺达签证和工作许可的最新规定
2009-04-09 14:55  文章来源:驻卢旺达使馆经商好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政策

           
  卢旺达移民局近期发布的关于卢旺达签证和工作许可的最新规定包含以下内容:
一、从2009年3月9日起,卢旺达工作许可分成以下两类:
1.A类,颁发给月薪不低于50万卢郎的外国人。
2.B类,颁发给月薪低于50万卢郎的外国人。
二、东非共同体伙伴国家的公民免费办理居留签证和工作许可。
三、所有东非共同体之外国籍的公民,办理居留签证年费由20万卢郎减少到5万卢郎。
四、A类工作许可的年费由原来的20万卢郎减少到5万卢郎;B类工作许可的年费由原来的20万卢郎减少到1万卢郎;
五、对已经支付过工作许可费的外国人,为其免去居留签证费。
六、不再要求来卢旺达工作或居住的外国人缴纳任何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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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鹿鹿 于 2009-04-19 17:56:52 发表评论
在卢旺达工作的人员其家属办理长期居住证要提供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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