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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海关进口关税税率法规
2003-05-20 09:09
  卢旺达海关进口关税税率对于打算开发卢市场以及打算在卢投资的公司或个人非常关键,现将其翻译出来供大家参考。

—驻卢旺达使馆经商处


卢旺达海关进口关税税率法规
2002年7月18日颁布 第25/2002号


  第一条 在卢旺达共和国,进口货物在向海关申报时有责任交进口关税。

  第二条 进口货物根据其名称和本法附录(海关商品编码)里的说明进行分类。

  第三条 进口货物,除了本法附录里涉及的有社会经济影响和用于国家的福利性质的以外,从东南非经济共同市场国家以外进口的货物其进口关税按如下税率征收:

  1.成品:30%
  2.半成品:15%
  3.原材料:5%
  4.特殊免税货物:0%(例如:药品、医疗仪器、农产品加工设备、肥料)

  第四条 进口关税的金额相当于相关关税税率与该进口货物海关估价的乘积。

  第五条 所有以前与本法相违背的法律一律废止。

  第六条 本法从在卢旺达共和国政府公报上颁布之日起生效。

2002年7月18日 基加利


  附录:卢旺达海关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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