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卢旺达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Rw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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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动)法的核心内容

卢旺达《劳动法》的核心内容包括了外籍劳务就业的相关规定。

【雇佣合同】

1)连续工作日在90日以上或十分明确的工作雇佣,须在工作开始前订立书面雇佣合同;

2)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出现争议则雇主负举证责任;

3)涉及外国人的雇佣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4)雇佣合同分为定期限雇佣合同和无期限雇佣合同,定期限雇佣合同的最长法定期限为2年,如果雇佣双方订立超过法定期限的定期限雇佣合同,按期限2年计算。当规定的期限到期时,雇佣双方的合同关系自动解除,如果此时,雇佣双方继续执行雇佣合同,则该合同自动转为不定期限雇佣合同。如果雇佣双方连续执行多次定期限雇佣合同,或者在工作十分明确的情况下执行完定期限合同后被雇佣者继续工作时,该合同被认定为不定期限雇佣合同,除非雇主能够证明这样做是由工作的性质造成的或其他合法原因造成的;

5)雇用外国人工作,订立劳动合同前须首先经过劳工部门的授权;这种授权须雇主按照有关程序向劳动部门申请;

6)原则上禁止雇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在经过监护人同意和符合劳动部门有关工种、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内容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雇用14岁至16岁之间的未成年人;

7)任何引起雇佣或职业方面的不公平的基于民族、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等的歧视、排斥和其他行为都是禁止的;

8)雇佣合同的试用期需要书面订立,且期限不超过6个月;

9)雇佣合同解除后,雇佣双方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终止。但在发生劳工事故的情况下,雇主需要向雇员支付6个月工资或支付按月工资至社保基金开始向该雇员支付津贴。

【解聘】

1)在劳动双方对雇佣合同的终止发生争议时,雇主应在15天内向当地劳动监察官报告;

2)无期限雇佣合同的任意一方希望解除劳动合同时,需事先通知对方,并且给对方一定的通知期。在此期间内,双方应继续履行雇佣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雇主未能进行通知并遵守通知期要求,则应向雇员支付其相当于在被通知情况下应得的工资和其他收入。但在雇佣双方中的任意一方的显而易见的不当行为引起的雇佣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只要这种不当行为在被发现后的48小时内向行为方通知,并有2个以上证人或1名律师在场即可在不进行解除雇佣合同通知的情况下解除该合同;

3)违反法律规定的雇佣合同解除,造成损害产生的赔偿应不超过雇员的6个月的受雇收入之和。如果雇员服务期在2年以上的,赔偿额可以加倍;

4)雇主不能在怀孕雇员请产假期间对其发出解雇通知。

【工作时间】

1)每周工作时间法定为40小时,超过40小时一律视为加班,应计加班费。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平常工资的两倍,其他时间加班工资为平常工资的1.5倍;

2)每周必须安排连续24小时以上的休息时间,原则上要安排在星期天,并对全体员工一致;

3)禁止雇用16周岁以下儿童进行夜班工作。雇用16周岁以下儿童工作的,两个工作阶段之间休息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4)女性雇员生产后15个月内,每天享有2次半小时休息时间,以为小孩喂奶。

【工资】

1)雇主应发给在产假期间的雇员全额工资,和其他该雇员应享有的各种收入;

2)雇主应支付连续服务的雇员每月1天半的带薪休假,这些休假不包含周末和公共假日。且该薪水需在休假前发给雇员;

3)在同等工作条件、职业要求的情况下,雇员不论出身、性别和年龄,工资一律平等。

【社保】在任何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被发现后的48小时内,雇主需向社保组织或劳动监察官进行申报。

【违反劳动法的处罚】处罚包括罚款和监禁两种,罚款额根据触犯的规定的不同可在2000-50000卢郎之间,监禁在1-6个月之间。